要说国内普及率最高的交通工具,电动车一定排在首位。凭借不堵车、使用成本低、上路门槛低等优势,受到各个年龄段欢迎。笼统来看可分为合规车型与超标车型,一种可以长期使用,一种只能在过渡期内使用。
关于超标电动车出行,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设置了过渡期管理,只要正常备案登记,都是可以合法上路的。不过在处理超标车这件事上,到期基本就要强制报废了。很多人反映,为什么都要为难车主?超标车允许生产、销售,却不允许车主使用,为何不直接从源头开始治理呢?对此不少地区已经实施新举措了,从源头开始管理超标车,不再为难车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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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措一:加强电动车生产环节监管
近日山西、四川开江、云南临翔等地都发布通知,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的监管,避免无证生产、不按3C要求生产等行为,从源头开始治理,防范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流入市场。
举措二:加强销售环节查处力度
除了对生产端进行严查,避免超标车型流入市场外,还会加强销售环节的查处力度,避免商家上牌后私自为电动自行车改装、加装等违法行为的出现。对无照销售电池、充电器等配件行为的,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
超标车延期淘汰是否可行?
既然各地都不再允许市场新增不合规车型,但是对于在用超标车,是否可以考虑延期淘汰呢?多地已经做出表率。
像山东就率先提出,暂不限制超标车使用,允许继续上路骑行,不罚款、不扣车。除此之外还有陕西、广西南宁、辽宁锦州等地,都延长了超标车淘汰时间,允许多用2-3年。这一举措可是实实在在为车主提供了便利,还是值得推广的。
有一点需要提醒车主,各地放宽超标车淘汰时间,确实为车主出行带来了利好。不过针对的是一些车况良好的超标车,如果你的超标车年限较久,刹车、减震等零部件早已老化,那么该换还是要换。
毕竟以前电动车生产没有那么多规矩,一些杂牌车本身安全性能就不达标,加上时速也不受25km/h限制,从一定程度上来说,行驶安全隐患是不容忽视的。及时更换合规车型,也是为了车主安全着想。
对于多地从源头治理超标车,包括延期报废的管理举措,你们怎么看呢?欢迎一起交流 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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